关于开展部分中层正职干部岗位选任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党委(校长)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4-09-26浏览次数:10

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,开展部分中层正职干部岗位选任工作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岗位、职数

教务处(实验室管理中心、高等教育研究所、学科与专业建设办公室、教学督导办公室、教育教学质量办公室)处长,1名。

二、任职条件

人选应符合《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(沪版专委字〔2022〕34号)规定的资格条件。

三、工作程序

采用民主推荐方式产生。具体程序如下:

1.发布公告。公布岗位、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。

2.民主推荐。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。

3.组织考察。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。党委组织部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民主测评和考察。

4.决定任用。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。拟任干部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。

四、具体选任程序按照《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(沪版专委字〔2022〕34号)规定执行。

中共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

2024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