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部门:
为做好本学期开学各项工作,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学籍注册及教材领取
1. 学籍注册工作由学生所在系部组织开展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,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,否则将按学校规定处理。
2. 教材领取工作另行通知。
二、学期补考及重新学习
1. 学期补考工作将于9月21日至9月22日开展,具体安排参见学校主页“教务信息”《关于认真做好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》。
2. 重新学习报名工作另行通知。
三、课堂教学
1. 2022、2023级学生的课堂教学开始时间为9月19日,2024级学生为10月10日。
2. 请各位教师和学生务必于上课前再次仔细查询每门课程的上课校区、时间和地点。
3. 各教学部门应提前做好教学准备,并且认真检查所属教学相关场所。
4. 各教学部门应认真开展课程考勤工作,核实缺勤学生具体情况。
5. 各教学部门应于9月26日10:00前将2024级教学大纲和本学期课程的授课计划表报送至教务邮箱。
6. 若有教师需要申请督导评教,请各教学部门汇总有关教师信息后(见附件一),于9月26日10:00前将纸质盖章版汇总表报至教务处,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教务邮箱。申请教师的课程后期如有调整,请务必及时告知教务处。
7. 各教学部门应组织开展日常教学巡查、评教工作。开学第一周,请各教学部门领导每天进行教学巡视,填写《教学状况巡视工作记录表》(见附件二、三)。
附件一:教师申请督导评教汇总表 下载.doc
附件三:教学状况巡视工作记录表 下载.doc
教务处
2024年9月9日